陆铭静静看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帝国法律,并没有未成年免刑责之类的豁免条款,和前世一些海洋法系国家一样,各大区、州、省有自己的法规,有的地区,10岁以下免责,有的地区,7岁,也有许多地区,没有最低刑责年龄。

        东海就是没有最低刑责年龄的大区,和前世一些国家地区一样,在理论上,就算你三个月的婴儿,也可以用成人罪行起诉。

        对这点,陆铭是很满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刑责方面,就不该有限定年龄的硬性规定,根据罪行丑恶程度,由检方酌定起诉还是不起诉比较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恶魔,就是天生基因带来的,基因里没有同情感那种,也就很难和真正的人类共情,甚至和成长环境无关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起诉这个照片里的“孩童”不是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,如果自己的建议量刑过高的话,未成年人人权保障组织肯定有话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至少,官司有的打。

        问题是,斯图尔特这个醉汉的口供,怎么令陪审团采信?

        更别说,他的人命案还在身,还很麻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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