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当时那个懵懵懂懂的麦醉还未满十九岁,长到这么大又一直有个父亲在前面遮风挡雨,对社会上的套路一窍不通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天真的以为,签了合同,就可以演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那时迫切希望演戏,希望可以红,这样就可以赚很多钱,父亲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仿佛怕对方后悔似的,她连合同的具体条款都没仔细看,大笔一挥就签了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签,就是十年的卖身契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这里,麦醉眉头皱了起来,她目光环视了一下面前这简陋的一室一厅,几乎不敢相信,这是做了四年明星的人住的地方。而就连这破烂的出租房,刚才杜元康告诉她,也已经欠了两个月的房租,房东下了最后的通牒,再不交租,就卷铺盖走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麦醉开始觉得脑仁疼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太阳底下只能坐小电驴,她忍了,因为她知道,那只是暂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连住的地方都随时要被扫地出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吧,她只能继续忍,谁让自己占了人家的身体,还是这么貌美如花的身体,和这些比,这点小麻烦实在不算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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